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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商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26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5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及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 9 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 3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与
会董事一致推举魏海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选举魏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
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魏海军先生、屈大勇先生、朱会君女士、刘思军先生、赵希男

                                    1
先生,魏海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海鑫先生、梁杰女士、张尧志先生,姚海鑫先生担任主任委
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杰女士、姚海鑫先生、曹青女士,梁杰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赵希男先生、姚海鑫先生、魏海军先生,赵希男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屈大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
一致。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朱会君女士为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任期与
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杨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
事会一致。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王毅先生、朱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


                                  2
七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上述3-6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2019年7月
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刘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
董事会一致。
    上述当选人员(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




                               3
附:当选人员个人简历


魏海军,男,1964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沈阳市人大常委
会副秘书长兼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党
组书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北制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
公司副总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兴—沈阳商业
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
委员。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
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屈大勇,男,1968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
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表眼镜商场总经理兼党
支部书记、国际名品商场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兼沈阳中
兴新一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裁;现任中兴—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4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会君,女,1961 年 6 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
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财务部部长、总裁助理、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军,男,1966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沈阳市纪委案件审理
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5
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4-23837309;传真:024-23408889;
            电子邮箱:zxstock@vip.sina.com


王毅,男,1967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助理政工师。曾任中
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运动
休闲服饰商场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人事部部长,抚顺中兴时代
广场商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乡族自治县盛东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旻,男,1968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沈阳市委组
织部干部五处处长;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6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丹,女,1980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兴-沈
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科长、证券部部长助
理;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证券部部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4-23838888-3703;传真:024-23408889;
          电子邮箱:zxstock@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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