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7-095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激励股份”) 共 4,776,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637,604,444 股的 0.75%,其中:回购 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 4,006,000 股,回购价格为 3.925 元/股,该激励股份授 予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6 日;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 770,000 股,回购价 格为 3.705 元/股,该激励股份授予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的激励对象人数共为 134 人,其中:涉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0 人,涉 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共为 24 人。 2、截止 2017 年 7 月 11 日,上述激励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由公司向 134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 4,776,000 股的激励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14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获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4、201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激励股份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3 月 6 日,授予价格 7.91 元/股,授予人数为 118 人,授予数量为 6,640,000 股。 5、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调整公司限制 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授予激励股份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8 名调整为 117 名,授予数量由 6,640,000 股调整为 6,590,000 股。在缴交认购 资金期间,崔彩芸因其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获授的 20,000 股激励股票,因此公 司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6 名,授予数量为 6,570,000 股。 6、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的激励股份首期授予完成。公司本次实际向共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6,570,000 股激励股票(限制性股票)。 7、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事项,同意向 26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790,000 股预留 的激励股份,授予日为 2016 年 3 月 1 日,授予价格 7.41 元/股。在激励对象缴交 认购资金期间,刘金龙、王红伟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预留 激励股份的权利,由此减少授予股份 40,000 股,公司本次实际授予预留激励股 份的对象为 24 名,授予的激励股份数量为 750,000 股。 8、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预留的激励股份授予完成,本次向共 24 名激励 对象授予了 750,000 股预留的激励股份。至此,公司共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合计 7,320,000 股的激励股份,其中首次授予 6,570,000 股,预留授予 750,000 股。 9、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为 107 名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办理 了相关激励股份解锁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激励股份数量合计为 1,761,000 股。 11、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实施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已授予的激励股份按同 比例实施转增。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未解锁的激励股份共计 11,118,000 股,其 中: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为 9,618,000 股,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为 1,500,000 股。 12、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实际,对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作相应 调整,调整后回购注销的激励股份数量为 980,000 股,回购价格为 3.925 元/股。 13、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完成对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 980,000 股未解锁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未解锁的激励股份共计 10,138,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股份为 8,638,000 股,预留授予的股份为 1,500,00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 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和公司 2016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锁条 件,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规定,向共 134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合计所持的 4,784,000 股激励股 份,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 4,014,000 股,涉及的激励对象共 110 名, 回购价格 3.925 元/股,该激励股份授予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6 日;回购注销预留 授予的激励股份 770,000 股,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24 名,回购价格 3.705 元/股, 该激励股份授予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2、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股份数量进 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由 4,784,000 股调整为 4,776,000 股,涉及回购 的激励对象共 134 名,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为 4,006,000 股,回 购价格为 3.925 元/股,涉及的激励对象共 110 名;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股 份为 770,000 股,回购价格为 3.705 元/股,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24 名。公司按经 调整后的股份数量申请办理了回购注销手续,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完成。 三、回购资金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激励股份资金总额为 18,576,4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37,604,444 股减至 632,828,444 股, 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96,720,420 15.17% -4,776,000 91,944,420 14.53%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138,000 1.59% -4,776,000 5,362,000 0.85%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39,583,334 6.21% - 39,583,334 6.25% 04 高管锁定股 44,915,550 7.04% - 44,915,550 7.10% 06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2,083,536 0.33% - 2,083,536 0.33% 二、无限售流通股 540,884,024 84.83% - 540,884,024 85.47% 其中未托管股数 - - - - - 三、总股本 637,604,444 100% -4,776,000 632,828,444 100%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验字(2017)第 210058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