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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芝麻:独立董事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01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2019-13 号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该议案,并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本次审议本事项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南方黑芝麻”)拟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玉林分行”)申请流
动资金借款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并申请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其生产经营所需,借款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公
司向工商银行玉林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3、公司对广西南方黑芝麻处于控股地位(持股 99.95%),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且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偿债能力强,内控规范,
公司本次为其借款担保的风险可控。
    4、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权
限为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共九名董事一
致同意通过了上述议案,我们认可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张志浩、李水兰、袁公章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