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独立董事关于资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12-1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资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资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租赁宝特韶关拥有的棒材二线相关设备。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游达明                                  冯育升




             林睦翔                                  莫 玲




                                                              2017 年 12 月 1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