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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环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9-025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苏宁环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 1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5 亿元(含

16.5 亿元)。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主要是依据目前非公开项目的投资进度,短

期内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4 号文核准,苏宁

环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8,486,055 股,

发行价格为 10.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99,999,992.20 元,
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735,673,669.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5

日,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
字[2015]第 056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
号

1    天润城十六街区北区(C、D、E 组团)   2,204,872,000.00       1,135,673,669.30

2    天润城十六街区商业综合楼               691,942,000.00         450,000,000.00

3    北外滩水城十六街区                   1,203,509,600.00         950,000,000.00

4    北外滩水城十八街区                   1,615,644,700.00       1,200,000,000.00

                合   计                   5,715,968,300.00       3,735,673,669.3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上的支出主要为支付工程款、设计费、技
术服务费等费用。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
计使用 178,683.27 万元(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尚未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4、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9.5 亿元,使

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该次授权不再执行。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该款项尚未使用,该次授权不再执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

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相关说

明和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

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利益,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

司董事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苏宁环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苏宁环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苏宁环球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因此,华泰联合证券对苏宁环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