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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传媒:关于对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02-02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06 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3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关于公司为
全资孙公司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光”)提供担保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豫保证字第2018009号〕,原《最高额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豫保证字第2017003号〕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请见2017
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17-003号)。
    一、本次担保履行程序概述
    为满足河南国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六届二十次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银
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号)。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16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对河南新
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 4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担
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债务人: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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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担保范围: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
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
    (6)保证额度有效期:2018 年 1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情况
    河南国光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
要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此项担保风险基
本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无反担保情况。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业务发生之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30,000 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为 7,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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