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及王庆生先生履历的 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选举王庆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 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二、王庆生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任职条件。 三、本次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 四、本次选举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其能力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签名: 李建立 郑海英 赖步连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