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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9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七
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23,203,74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55,800,937.25 元 , 此 次 分 配 后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32,655,501.35 元。
    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
素,分配预案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
定、健康的发展,同意提交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
开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拟按市场价格进行,
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自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
殊合伙)承担了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增资扩股的验资等工作,在业务
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为保障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出
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
进行审议。

    四、《关于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项目代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委

托代建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

   本次委托代建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上述关

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

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建立




                郑海英




                赖步连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