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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安饮食:关于签署《西安福迎门大香港酒楼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2017-07-05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 2017-026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西安福迎门大香港酒楼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甲方)与香港威哥饮食发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威哥集团、乙方)就延长甲方所属控股子公司西安福迎门大香
港酒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香港酒楼)的合资经营期限及延期后甲乙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宜签署《西安福迎门大香港酒楼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
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香港威哥集团。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公司
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甲乙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大香港酒楼延
长合资经营期限及延期后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涉及金额600万
元。
       4、本次交易事项经 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5、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威哥饮食发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弥敦道 493 号 A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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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梁诚威
       香港威哥集团创立于 1998 年,是一家专业餐饮管理企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大香港酒楼为本公司与香港威哥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国家其他法规,于 1999 年共同投资的合资经营公司。大
香港酒楼合资经营期限将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届满。
       本次交易标的为甲乙双方在《补充协议》约定的大香港酒楼延长合资
经营期限及延期后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涉及金额 600 万元。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续期经营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合资合同期限届满前另行签约,将大
香港酒楼的合资经营期延长,续期经营 3 年(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以下简称为“新合资期”)。
       2、双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新合资期内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如
下:
       (1)乙方同意在新合资期内,由甲方全权管理合资企业,乙方不参
与大香港酒楼的全部经营和管理事务。
       (2)甲方承诺,在新合资期内,大香港酒楼每年度(按财务结算年
度执行)向乙方分配净利润 200 万元;若当年度大香港酒楼向乙方分配的
经营净利润未达到前述约定金额时,则由甲方向乙方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即乙方当年应分配的净利润与大香港酒楼实际支付的净利润之差额,由甲
方在次年 6 月 30 日前为大香港酒楼承担连带补偿责任,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承诺,在大香港酒楼及甲方严格履行新合资期内相关约定
且双方在新合资期内经营期满时,乙方将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放弃对大香
港酒楼的收益权,即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大香港酒楼的所有经营收益
将全部由甲方享有。同时,乙方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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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将乙方持有的大香港酒楼的所有股权(占大香
港酒楼 25%股份,原始股权价值 375 万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甲
方,同时,西安福迎门大香港酒楼的品牌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五、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认为,大香港酒楼在合资经营期间,已经发展成为陕西省内餐
饮行业的知名品牌,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交易双方延长合资经营
期限对双方均十分有利。大香港酒楼延长经营期限后对稳定与促进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对公司提高市场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均具有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西安福迎门大香港酒楼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补充协议》
    3、交易对方相关资料文件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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