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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安饮食: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9-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009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 年 5 月 23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概述
       公司以 2006 年流通股本 6201.18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
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流通股转增 4.5 股,
共计转增 27,905,310 股,相当于每 10 股流通股获送 2.5 股。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的所有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7 年 3 月 5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                                                承诺及追加承诺
序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持有人名称                                                  的履行情况
                        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       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股东所持的本公司
 1       王宏昌     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   股改限售股份自 2007 年 3 月 5 日获得上
                    内不上市交易;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市流通权,获得上市流通权后十二个月内未
                    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   上市交易,十二个月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   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
                    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   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
 2        唐 瑱     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不超过百分之十。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在股权
                    之十。                           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 年 5 月 23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0.0090%。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序        限售股份                                                         冻结的股份
                         股份数量    流通股数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备注
号      持有人名称                                                         数量(股)
                         (股)        (股)          比例(%)
1           王宏昌        15,000        15,000               0.0030             0

2           唐 瑱         30,000        30,000               0.0060             0

       合    计           45,000        45,000               0.0090             0

     注:①冻结的股份数量(股)指该股东所持股份中冻结股份的总数量,包括冻结的
有限售条件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之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如最低减持价、限售股份被抵押登记、
高管持股等原因导致该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受到限制。
     ③本次限售股份不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④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变动数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63,084,000.00      12.6407                  63,084,000.00   12.6407

4、境内自然人持股                   45,000.00     0.0090     -45,000.0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131,475.00      0.0263                       131,475.00    0.0263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63,260,475.00        12.6757    -45,000.00         63,215,475    12.667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435,795,445.00        87.3240         45,000    435,840,445.00    87.333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35,795,445.00        87.3240         45,000    435,840,445.00    87.3330

三、股份总数                 499,055,920.00         100.00                   499,055,920.00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                 本次解限前                 本次解限前
       限售股                                                                                  股份数
                     持有股份情况           已解限股份情况             未解限股份情况
序号   份持有                                                                                  量变化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人名称                                                                                    沿革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司法裁
 1        王宏昌                                                      15,000        0.0030
                                                                                               定过户
                                                                                               司法裁
 2        唐 瑱                                                       30,000        0.0060
                                                                                               定过户
          合计                                                        45,000        0.0090

     上表中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股东已通过司法裁决的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
     ①公司股改限售股股东天津创业西安经销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的名称简称为“天创西安”),其名下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6,000 股。
2019 年 3 月,经司法裁决,天创西安名下所持有的 15,000 股已确权过户至自然人王
宏昌名下。
     ②公司股改限售股股东西安机电设备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的名称简称为“西安机电”),其名下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70,000 股。
2019 年 3 月,经司法裁决,西安机电名下所持有的 30,000 股已确权过户至自然人唐
瑱名下。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序号
          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8 年 3 月 4 日          3              19,798,098                 9.92

 2         2008 年 9 月 5 日          2              14,854,725                 7.44

 3         2009 年 3 月 12 日         1               9,976,398                 5.00

 4         2010 年 3 月 31 日         1              32,547,204                16.31

 5         2011 年 11 月 3 日         1                  30,000                0.015

 6         2014 年 4 月 2 日          4                 690,675                 0.28

 7         2016 年 9 月 27 日         3                 274,500                 0.06

 8         2017 年 9 月 20 日         2                  24,000               0.0048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能严格履行
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
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
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