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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03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3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
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

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项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
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
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章程》的要求,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