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关于子公司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7-09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为美锦能
源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 2013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山西美锦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目标公司资产权属证书办理情况及办
理风险承担的承诺函》,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于煤业”)作为重组目标公司应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
2016年7月21日,清徐县国土资源局与东于煤业就宗地编号为QX
(2015)-007和QX(2015)-008的宗地使用权分别签署《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面积合计为47,631.6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广场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价款合计为1,440
万元。相关土地使用权价款已缴纳,2017年9月20日,东于煤业取得
上述两块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