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八届十三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以通讯
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求有战略意义的投资和并购标
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锦美和”)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能力和资源,合理降低公司投资整合可
能存在的风险,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
据此,美锦美和拟与北京恒盈元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分众鑫晟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兰溪市城乡建设开发控股有
限公司、新余高新区盈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天创进出口有限公司和
自然人吴若雄先生签署了《兰溪分众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美
锦美和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投资基金。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