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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关于签署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18-05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18-05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
                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述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尚需本公司有权审批机构批准
方能生效,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8 年 11 月 8 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乙方”)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
了《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
协议”)及《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乙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健康医疗产业将成为引导全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
产业,中国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房山区是首都西南门户,近
年来房山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
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坚持以转型发展为主线,着力构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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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尖经济结构,努力把房山建设成京津冀区域京保石发展轴上的重要
节点。本公司依托显示与传感核心技术,发展端口器件、智慧物联、
智慧医工三大事业板块。智慧医工事业将通过科学和医学的融合创
新,打造数字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生态;根据规划,正
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医工融合生命科技产业基地布局。甲乙双方意愿在
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以下简称“高端基地”)共同打造北京京东方
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乙方将整合全球顶尖
资源,医工融合创新,构建全球一流的医教研产用生命科技创新生态。
甲方同意为项目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基于上述情况,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共同打造本项目达成以下合
作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一期布局安排包括健康事业总部研发与运
营中心(以下简称“项目 1”)、生命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医学转化
中心与卓越医学科教中心(以下简称“项目 2”)和数字医院(以下
简称“项目 3”)(一期)。项目二期计划布局包括项目 3(二期)、
全球合作伙伴产业园(以下简称“项目 4”)和其他相关项目(以下
简称“项目 5”)。(上述名称为暂定名,以最终实际命名为准)。
   (1)项目 1 包括移动健康研发与运营中心、数字医院研发与运营
中心、再生医学研发与运营中心、健康园区研发与运营中心等。
   (2)项目 2 包括生命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医学转化中心与卓越医
学科教中心。
   (3)项目 3 将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与生命科技相结合,打造技
术领先、数字化和模式创新的集临床诊疗、临床应用转化、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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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一体的研究型数字医院。
   (4)项目 4 整合乙方全球战略资源,构建以国际知名企业为支撑
的生命科技的产业生态链,重点发展基因芯片、分子药品、生物材料、
信息化与医疗设备等产业,打造环境优美、配套齐全、格调高雅的产
业园区。具体合作内容及模式双方另行协商。
   (5)项目 5 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2、项目用地及投资额
       项目拟选址位于高端基地 06 街区,总建设用地约 707 亩(最终
用地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项目一期总投资约 136 亿元(最终投资额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准)。其中项目 1、项目 2 合计投资约 83 亿元;项目 3(一期)投
资约 53 亿元。项目二期各项目的投资额度根据项目内容双方另行协
商。
       3、项目公司
   (1)由乙方或其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高端
基地投资设立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 1、项目 2 和项目 3 的建设和运
营服务。
   (2)由乙方全资子公司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直接投
资或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投资,实施项目 4 的建设和运营服务。
   (3)由乙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在高端基地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
项目 5 的建设和运营服务。
   (二)项目关键节点
       项目一期整体预计于 2022 年投入运营,2027 年进入稳定运营期。
项目二期各项目的具体进度安排双方另行协商。以上项目如土地供应
推迟,项目相应推后,具体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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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
    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政府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出让项
目所需用地;根据项目类别,在其权限范围内减免项目建设的相关行
政事业性收费,最大程度协调减收相关服务性费用;协助乙方各项目
公司加快项目环评、土地使用等各项报批工作,依法快速获得国家和
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批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批准数字医院的医疗机构
设置、执业许可等各项资质审批、解决项目建设及运营中碰到的有关
问题。
    2、乙方承诺
    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双方协商的具体安排,完成各项目公
司在高端基地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全面落实项目可研、立项、
环评、土地等各项报批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
合法取得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部门相关审批手续;按双方约定
投资建设本项目,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加快
办理项目各项报批手续,力争项目按照进度安排及时落地。
   (四)扶持政策
   甲方承诺将在人才扶持、住房保障、生活配套、土地配套条件、
能源供应及配套设施等方面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性支持;在综合
医院资质评审、医疗设备采购的相关政策以及增加大型医疗设备采购
配额及获得采购许可证等方面尽最大努力予以协助;并协助负责项目
3 建设运营的项目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在项目 3(一期)正式运营
12 个月内将该项目公司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范围。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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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作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
作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
对方违约责任。
    2、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作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之日起成立,并经乙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合作协议约定,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
如下补充协议:
   (一)项目贡献指标
    1、乙方承诺项目一期贡献指标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整体投入运营后单位用地固定资产投资
强度不低于 2 亿元/公顷。
   (2)整体投入运营后,2022 年-2031 年预计年收入从 17.2 亿元
增长至 473.1 亿元,且 2031 年至土地出让期届满预计年收入不低于
473.1 亿元;2022 年-2031 年预计全部税收每年从 0.8 亿元增长至
20.4 亿元,且 2031 年至土地出让期届满预计全部税收每年不低于
20.4 亿元。(如因土地推迟供应等非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推迟,项目
收入预测指标及税收预测指标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双方另
行协商确定)
   (3)各项目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污染物排放有关标准,符合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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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能耗和综合水耗有关标准。
    2、项目二期项目贡献指标双方另行协商。
   (二)扶持政策
    1、产业扶持政策
   (1)甲方承诺自项目一期各项目开工建设当年起给予乙方各项目
公司产业投资扶持资金支持,累计扶持资金为 6.25 亿元;
   (2)甲方承诺自项目一期整体投入运营当年起连续 5 年给予乙方
下属入驻本项目产业基地的项目公司产业运营扶持资金支持:前 3 年
每年扶持资金分别为 300 万元、2000 万元、3500 万元,且每年扶持
资金应不超过乙方下属入驻本项目产业基地的项目公司当年在房山
区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形成的区域经济贡献的 75%;
后 2 年每年扶持资金分别为 6500 万元、7500 万元,且每年扶持资金
应不超过乙方下属入驻本项目产业基地的项目公司当年在房山区缴
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形成区域经济贡献的 60%。
   (3)上述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乙方各项目公司的建安投资补贴、设
备投资补贴、研发经费补贴、融资成本补贴等。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
扶持资金和产业运营扶持资金支持外,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各项目
公司争取各类产业扶持政策。
    2、其他扶持政策
    甲方给予乙方项目一期各项目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连续 10 年的人
才扶持资金支持,按照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并协助符合条件的人才
申请相应的购房补贴。
   (三)履约监管责任
    1、项目一期整体投入运营后,各运营年当年:如达到或超过本
补充协议约定的乙方收入承诺指标和税收承诺指标的 70%(含),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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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按本补充协议约定全额给予当年产业运营扶持资金支持;如达到本
补充协议约定乙方收入承诺指标和税收承诺指标的 50%(含)-70%,
甲方按 50%给予当年产业运营扶持资金支持;如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约
定乙方收入承诺指标和税收承诺指标的 50%,甲方有权取消当年产业
运营扶持资金支持。
    2、自项目一期整体进入稳定运营期起 9 年内:如任一运营年当
年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乙方收入承诺指标及税收承诺指标的 50%
(不含),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 2 年。如整改期
届满后任一运营年未达到乙方当年收入承诺指标和税收承诺指标的
50%,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当
年承诺税收的 50%与实际完成税收的差额的 25%。
    3、自项目一期整体进入稳定运营期起 9 年后至土地出让期届满
履约监管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4、项目二期履约监管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之日起成立,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补充协议为上述合作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与合作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一致确认,如合作协议与本补充协议有冲突之处,以本
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其他事项仍按合作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有权
审批机构审议,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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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
2、《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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