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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2019-10-23  

						股票简称:京东方 A                  股票代码:000725                    公告编号:2019-053
股票简称:京东方 B                  股票代码:200725                    公告编号:2019-05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5 层 03、 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04 及 05 部分)                    层)                           层)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以证监许可[2019]1801 号文核
准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面值不超过 8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
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
为不超过 8,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前,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2,449,127.01 万元,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60.74%。本期债券发
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29,512.74 万元(2016 年
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
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
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
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
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
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
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
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
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8、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
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
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
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
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
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
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
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
率重置日不能确定,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
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
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
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
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
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
算到0.01%)。

    10、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
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
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
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
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
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
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11、利息递延支付的限制

    (1)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
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
册资本。

    (2)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
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②减少注册资本。

    12、会计处理

    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
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3、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
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
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
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
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
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
距付息日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
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
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
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
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发行人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
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公司如果进行
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
末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
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
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4、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5、本期债券询价区间为 3.5%-4.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6、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7、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
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
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20、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 级,符合进行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1、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22、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A 股股票代码:000725,B 股股票代码:200725),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
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23、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京东方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的京
本次债券             指   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
                          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京东方科技集团
本期债券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京东方科技
募集说明书           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京东方科技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指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
《债券受托管理协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指
议》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京
《债券持有人会议
                     指   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
规则》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评级报告             指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联
                          合[2019]2141 号)
认购人、投资者、持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
                     指
有人                      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
主承销商             指
                          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
管理人、受托管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中信建投证券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
联席主承销商         指
                          限公司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价格)簿记建档区间后,申购人发出申购意向函,由簿记管理人
簿记建档             指
                          记录申购人申购债券利率(价格)和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
                          售方式确定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主承销商成员按承销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
余额包销             指   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
                          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律师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机构、联合信评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机构
《公司债券发行与          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指
交易管理办法》            办法》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第一期),简称为“19BOEY1”,债券代码为“112741”。

       3、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
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8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期限与品种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
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
额兑付时到期。

       6、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
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
选择权行使公告。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
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
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
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
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
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
率重置日不能确定,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
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
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
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
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
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
算到0.01%)。

    8、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
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
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
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
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
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
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9、利息递延支付的限制

    (1)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
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
册资本。

    (2)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
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②减少注册资本。

    10、会计处理

    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
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
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
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
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
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
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
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
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
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发行人将本
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
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发行人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
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公司如果进行
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
末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
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
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2、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
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4、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
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投资者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
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
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
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16、发行首日与起息日

    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9年10月28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10月29日。

       17、利息登记日

    按照深交所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
的利息。

       18、付息日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
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
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9、兑付日

    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
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0、本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21、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
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信评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
跟踪评级。

    24、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向子公司增资、偿还公司债务。

    28、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9、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0、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
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1、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
投资者承担。

    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第一
条,本期债券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人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未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2、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2019年10月24日)
           T-1日             网下询价
    (2019年10月25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日
    (2019年10月28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
                             缴款通知书》
                             网下发行日
           T+1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2019年10月29日)
                             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2019年10月30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符合《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4.5%,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T-1 日)16:00 前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
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 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
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7)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
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T-1 日)16:00 点前,将
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608443、65608444;

    联系电话:010-8645155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T 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
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
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10 月 28 日(T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T+1 日)每日的 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
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T-1 日)16:00 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
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
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
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首次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
的配售金额按照实际申购额配售;边际利率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
理人有权在考虑长期合作的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一致后进行适当调整,决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 10 月 29 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
合格投资者全称和“京东方永续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0200022319027308357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02239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9 年 10 月 29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
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
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联系人:刘洪峰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项目负责人:韩勇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廖玲、徐天全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传真:021-68801551

    三、联席主承销商
1、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5 层 03、04 及 05 部分

项目负责人:周依黎

联系人:周依黎、王茜、邓毅、赵健程、金城、刘佳

联系电话:0755-23901683

传真:0755-82764220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项目负责人:朱彤、袁科

联系人:朱彤、袁科、李子韵、周磊、张健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传真:0755-83256571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16 层

项目负责人:蒋豪、潘林晖

联系人:蒋豪、潘林晖、胡凤明、董晶晶

联系电话:010-56800264

传真:010-66010385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公司债券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比例(万元/%)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深交所账户名称
   深交所账户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托管券商席位号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
   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债券简称:19BOEY1;利率区间:3.5%-4.5%;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期限 3+N 年;起
   息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缴款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
3、投资者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
   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必须附完整授权书)后,请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 10:00-16:00 将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
   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
   真至 010-65608443、65608444,咨询电话: 010-86451557,邮箱:dcm@csc.com.cn。如遇特殊情况可
   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
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
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
资者)(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即构成对本申购
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
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
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
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
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
    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
    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申购人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必须附完整授权书):



                                                               申请日期:2019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
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
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
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
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
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
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
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
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
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
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G)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
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
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
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
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
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
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
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
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
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
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

 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

 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00                                       10,000
               4.05                                       10,000
               4.10                                       10,000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 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05%时,但低于 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00%,但低于 4.0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低于 4.00%

 时,该认购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