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01-18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淄博鲁瑞精细化
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鲁泰(越南)、控股子公司淄博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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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和淄博鑫胜热电有
限公司提供中水、山东诚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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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屋、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租赁公司房屋的关联交易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鲁泰公司已事前向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征求意见,本人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为鲁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中发生的关联
交易,定价及支付方式合理,不会损害鲁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
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鲁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鲁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3)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董事刘子斌、王
方水、刘德铭、秦桂玲、张洪梅依法进行了回避 。
(4)鲁泰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规定。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上述关联交易是鲁泰公司生产中正常发生的日常交易,不
存在损害鲁泰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徐建军 赵 耀
毕秀丽 潘爱玲
王新宇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