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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 泰A: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20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18-029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起实施B股回购方案,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15,913,655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实施的分配基数应为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即以
 906,688,656股为2017年度利润分派基数。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
 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的届次和日期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906,688,656股(公司总股本
 922,602,31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B股15,913,655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境外战
 略投资者、香港结算(深股通)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00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B股非居民企业扣
 税后每10股派现金4.50元,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10股派5.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
 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
税。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股东会
召开日第二个交易日,即2018年5月17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
中间价(1港币=0.8112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
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6日(R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年6月27日。
    2、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8年6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1、截止2018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A股股东;
    2、截止2018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8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8年6月29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
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60      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
             2            08*****132      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
    B股中的外资发起人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其他事项说明
       1、非居民企业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最晚于2018年7月31日(含当日)
填写附件所示表格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签章后请寄至本公司证券部。
    2、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
得税的情况,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
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81号
       咨询联系人:秦桂玲    郑卫印   李琨
       咨询电话:0533-5285166     传真电话:0533-5418805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0 日


附件: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代扣代缴完税事宜情况表

         股东信息                中文(如有)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股)

应纳税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联系人信息
姓名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