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9-05-16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
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刘子斌、许植楠、藤原英利、陈锐谋、曾
法成、王方水、刘德铭、秦桂玲、张洪梅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毕秀丽、周志济、潘爱玲、王新宇、曲冬梅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经对前述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我
们认为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毕秀丽 周志济
潘爱玲 王新宇
赵 耀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