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元证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0-14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7-06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14:55 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9 日(星期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1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许植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蒋希敏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议案 2 由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9 日、10 月 14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选举许植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蒋希敏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
    2、登记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
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
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
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 、6816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
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


                                       3
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4 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
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
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     (Х )   (○)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选举许植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蒋希敏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O”。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