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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1998-03-27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本。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
       中文: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BEIJING HUAER COMPANY LIMITED
    2、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
    3、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
    4、邮政编码:100022
    5、公司法定代表人:项大北
    6、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员:李崇华
       电话:010—67711614
       传真:010—67781459
    7、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京化二
       股票代码:0728
    二、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
    1、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782.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为8601.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79.8%,其他业务利润为-412.7万元,投 资收益为2595.9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2.5万元。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单位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690,513.3   666,602.5  647,270.0
净利润               千元    92,921.0    97,892.7  146,387.0
总资产               千元 1,823,269.0 1,087,840.2  857,800.0
股东权益             千元   990,057.0   336,465.1  247,791.0
每股收益  (摊薄)     元/股     0.2904        0.41       0.61
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   元/股     0.3241         -         -
每股净资产(摊薄)     元/股     3.0939        1.40       1.03
加权计算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3.4537         -         -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3.0561         -         -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      9.3854        29.0       59.0
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     14.0096        -         -
股东权益比率           %     54.3012       30.93      28.89
   扣除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后,1997年主要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元/股)   (摊薄)     0.2811
                     (加权)     0.3138
   每股净资产(元/股) (摊薄)     3.0847
                     (加权)     3.4434
   净资产收益率(%)  (摊薄)     9.1139
                     (加权)    13.594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摊薄) 3.0468
                     (加权)     3.4011
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每股收益(摊薄)=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摊薄)=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5+发行后总股本×7)/12]
     加权计算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发行前总股本×5+发行后总股本×7)/12]
     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 益)/2 ]×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待 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
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3、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万元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  本        24,000      8,000        0       32,000
  资本公积     9,646.5     48,067.1      0       57,713.6
  盈余公积       -         1,858.4      0        1,858.4
  其中:公益金    -           929.2      0          929.2
  未分配利润     -         7,433.7      0        7,433.7
  合   计      33646.5      65359.2      0       99,005.7
    注:(1)股本期末比期初增加8,000万股是本公司于1997年5月22日上网发行8,000万股A股所致。
    (2)资本公积期末比期初增加48,067.1万元是公司发行8,000万股A 股溢价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入帐所致。
    (3)盈余公积金增加是提取1997年度税后利润的10%法定公积金和 10%法定公益金所致。
    (4)未分配利润增加7,433.7万元是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数量单位:股
                       期初数   年度变动增减(+、-)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40,000,000      -         240,000,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240,000,000      -         240,00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40,000,000      -         240,00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0     80,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      80,000,000     80,000,000
三、股份总数          240,000,000  80,000,000    320,000,00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52、253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5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 开发行A股8,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7,200万股;内部职工股800万股,发行价格7.20元/股,获成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7,2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7年6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800万股内部职工股于1997年12月18日获准上市交易。
    2、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户数:47,488户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北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000          75.0
 2 林青青                       480,000           0.15
 3 蒲菊芳                       295,960           0.092
 4 应海凤                       232,000           0.0725
 5 西安证券                     220,000           0.0688
 6 董超海                       218,445           0.0683
 7 丁一娈                       215,000           0.0672
 8 赵根群                       210,000           0.0656
 9 袁刚                         210,000           0.0656
 10珠海华电                     200,000           0.0625
   上述前十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北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 股份为国有法人股,所持股份年度内无变化。
    3、持股10%以上法人股股东简介:
      北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印修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购销化工试剂、助剂、基本化工原料、石 油化工原料及产品、化肥、炼焦化工产品、工程塑料与塑料、橡胶工业品、涂料、染料等。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24,000万股股份无质押情况 。
     4、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单位:股)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项大北      董事长             0                5,000
   孙绍刚      副董事长、总经理   0                5,000
   张荣立      副董事长           0                3,000
   张玉秋      董事               0                5,000
   万连英      董事、党委书记     0                5,000
   李爱民      董事、总会计师     0                5,000
   刘新怡      董事               0                5,000
   蔡书元      董事、总工程师     0                5,000
   付庭祥      董事               0                5,000
   龙  涛      董事               0                 0
   刘  先      监事长             0                3,000
   刘卫东      监事               0                3,000
   王世喜      监事               0                2,600
   辛宝华      副总经理           0                5,000
   王新友      副总经理           0                5,000
   和贵增      副总经理           0                5,000
   王  充      副总经理           0                5,000
   赵  源      副总经理           0                3,000
   孟繁奎      副总经理           0                5,000
   邴涓林      总经济师           0                5,000
   李崇华      董事会秘书         0                3,300
    注:年末持股增加数为公司配售职工股认购数量。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项目与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诺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用款时间 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用途  实际投入 备注
年产8万吨聚氯乙烯项目
 项目总概算 95.5-  贷款投入:  聚氯乙烯项  8,221.1  1、余款:
   78,518   97.10    54,543    目尾款投入:         10,436.9存
                   自筹:5,317    18,658            银行待支
                   募集资金:                        付尾款。
                    18,658                          2、已建成
年产8万吨离子膜法烧碱项目
 项目总概算 95.5-  贷款投入:  用于5,531向 8,306.2  1、余款:
  30,571    97.10   21,715     化工集团公          549.8万元,
                    募集资金:  司收购该项            存银行待
                    8,856      目;项目尾           支付尾款。
                    款投入3,325                     2、已收购
                    万元 
归还贷款                       21,553.1  21,553.1         0
补充流动资金                    7,000     7,000           0
  合   计                      56,067.1  45,080.4 余款10,986.7
                                                  存银行待支付
                                                      尾款。
    2、1997年5月22日,本公司以每股7.20元的价格发行社会公众股股票8,000万股,募集资金5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3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56,067.1万元。所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万吨聚氯乙烯项目建设尾期的投入;向化工集团公司收购年产8万吨离子膜法烧碱项目及其 该项目的尾期投入;同时安排部分资金用做上述项目投产所需流动资金;余款将用于归还上述项目建设期时的贷款。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本次所募集资金,全部按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进行使用,并且情况良好。
    (1)年产8万吨聚氯乙烯项目,概算总投资78,518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并全面试车。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8,658万元,现已投入8,221.1 万元,归还该项目贷款及利息21,553.1万元。由于北京东方化工厂乙烯储罐区6月27日发生严重火灾,无法供应原料,致使该装置无法发挥预 期效益。
    (2)年产8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已建成投产。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0,571万元,计划贷款投入21,71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8,856万元。募集资金中5,531万元,用于向化工集团公司收购该项目;项目尾期投入3325万元,合计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856万元,现已投入8,306.2万元,完成收购。该项目余款549.8万元,存银行待支付尾款。
    年产8万吨离子膜法烧碱项目,预期效益为1,600万元/年利润。97 年下半年的实际效益为757.5万元,达到了原预期效益的目标。
    (3)已归还上述项目建设期时的贷款及利息21,553.1万元。
    (4)补充上述项目投产时所需流动资金7,000万元。
    (5)本次实际募集资金56,067.1万元,扣除上述已使用的45,080.4 万元外,尚有10,986.7 万元全部留存在银行待支付工程余款。
    五、重大事件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简介
    1、股东大会情况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6月6日上午在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会议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1人,代表股份数240,23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5.0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依法召开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本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本公司章程。
    (3)审议通过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5)通过了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6)选举项大北、孙绍刚、张荣立、张玉秋、万连英、李爱民、刘 新怡、蔡书元、付庭祥、龙涛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刘先、刘卫东、王世喜(职工代表)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2、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
    (1)一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1997年6月6日在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楼召开。应到会董事10人,实到10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项大北先生为董事会董事长,孙绍刚、张荣立为董事会副董事长。
    2)董事会聘任孙绍刚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辛宝华、王新友、和贵增、王充、赵源、孟繁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蔡书元为总工程师、李爱民为总会计师、邴涓林为总经济师。
    3)董事会聘任李爱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4)董事会聘任李崇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1997年8月4日在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楼召开。应到会董事10人,实到10人。会议听取了孙绍刚总经理关于1997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下半年计划的汇报;听取了蔡书元总工程师有关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讨论了1997年中期报告。会议作出关于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中期报告的决议。
    1997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作出决议,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800万内部职工股于1997年12月16日上市。
    3、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两次监事会会议。
    (1)一届一次监事会于1997年6月6日在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楼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主要内容:a、选举刘先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长。b、讨论监事会开展工作的有关事项。
    (2)一届二次监事会于1997年12月26日在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主要内容:a、学习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年度报告披露的格式与准则》。b、 总结布置监事会的工作。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兼并或资产重组事项。
    本年度内本公司除按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年产8万吨离子膜法烧碱项目外,无其他收购兼并或 资产重组事项。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离子膜法烧碱项目已于1997年12月完成。收购价格以该项目经评估后的净资产5,531万元为依据。
    由于该项目部分进口设备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影响了该项目如期从甲方向乙方的移交,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定了补充协议,改为在1997年12月31日收购。鉴于本公司在1997年7月1日起,已实际接管了该项目的生产和经营,甲乙双方同意自1997年7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该项目视为由乙方租赁经营,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的租赁费1,000,000元人民币。
    (四)本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
    1、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持有 本公司75%的股权。本公司与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土地租赁、生活后勤服务、原料供应、进出口代理、商标许可使用和产权转让方面存在关联交易关系。根据1997年4月7日签定的《综合服务协议》中有关项目和价格标准,本公司本年度向北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劳务费用1,200万元。
    2、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自化工集团下属公司化工二厂购买离子膜 烧碱工程,总价格为13,487万元,其中包括按资产评估确认的1996年 12月31日的在建工程净值(即工程价值减工程贷款)5,531万元。其他一 般性关联交易请详见财务报表附注,除此之外本公司本年度内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其他重大事项
     1、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69,051.3万元,利润10,782.0万元,税后利润9,292.1万元人民币。按 本公司总股本32,000万股计,每股收益0.2904元。1997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公积金10%、法定公益金10%,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7,433.7万元,每股可供分配利润0.232元。96年无滚存利润,新老股东共享97年 利润。根据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1997年度利润在1998年中期前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上述预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北京东方化工厂“6.27"重大火灾,造成本公司新建项目不能 如期全面发挥效益。
    本公司新建年产8万吨聚氯乙烯项目,所需原料乙烯计划由北京东 方化工厂提供。由于北京东方化工厂乙烯储罐区97年6月27日发生重大 火灾事故,致使本公司新建年产8万吨聚氯乙烯项目原定于97年9月末正式投产计划无法全面实现,影响其效益的发挥。目前,东方化工厂乙烯储罐区的恢复建设正在顺利进行中。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罗铮 、武卫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KPMG-A(1998)AR NO·0096
    (二)会计报表(附后)
    1、资产负债表(附表一)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表二)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附表三)
    (三)财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注释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1.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以募集方式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为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化工集团公司”),化工集团公司以其化工二厂(以下简称“化工二厂”)的主要生产、销售及管理单位的资产及负债在本公司成立之日投入 本公司。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募集方式发行A股。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六日领取了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第11510513(2-1)号营业执照。
    本公司会计报表是在假定本公司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至本公司成立前已接收化工二厂相关业务的基础上编制的。
    本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化学工业原材料。本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有烧碱、聚氯乙烯树脂、盐酸、液氯等。
    2.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颁布的其他有关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补充规定制订的。
    (a)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b)记帐原则
    本公司的记帐原则为权责发生制,计价方法为历史成本法。
    (c)存货
    本公司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并按月结转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其余存货均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即包括原材料实际成本,在产品及产成品成本中还包括直接人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d)固定资产
    与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购建期间的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全部资本化为固定资产。
    当厂房或机器设备能持续批量生产所销售数量及质量的产品时,则其可视作己投产,转为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即固定资产原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无残值。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别为:
    厂房及建筑物      10-35年
    机器及设备         4-12年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e)销售
    销售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取货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时予以确认。
    (f)维修保养费
    维修保养费用于实际发生时在当期损益帐中列支。
    (g)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于实际发生时在当期损益帐中列支。
    (h)投资
    短期投资以成本法核算。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计提应收利息。
    (i)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计提。
    (j)外币折算
     外币交易按期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 。货币性外币资产和负债按结算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除有关兴建固定资产所借款项的外币折算差额在兴建期内予以资本化外其他外币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损益表。
    (k)利润分配方法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本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
    税项
    本公司所适用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
    营业税税率为5%。
    增值税税率为17%。
    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7)285号文《关 于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的函》,本公司超过15%税负上缴的所得税部分,由北京市财政返还给本公司,返还资金并入公司税后利润统一进行分配。
    3.货币资金
                                  1997       1996
    银行存款                   132,668     31,569
    现金                            -         -
                               132,668     31,569
    本年末银行存款余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五月收到募股资金。
    4.短期投资
                                 1997        1996
    其他投资                   150,000     30,000
    短期投资增加的原因为本公司将暂未投资于工程项目的资金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进行国库券投资及存于银行的定期存款投资。
    5.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如下:
                   1997      1996
    一年以内    105,328     8,370
    一至两年        724       344
    两至三年        175       356
    三年以上         -        -
    合计        106,227     9,070
    本公司以前年度大部分采用先收款后发货的销售政策,为扩大销售市场,本年采用先发货后收款的销售政策,故年末应收帐款大量增加。以上应收帐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欠款。
    6.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帐龄分析如下:
                  1997       1996
    一年以内      8,656      8,530
    一至二年         -         34
    两至三年         -          4
    三年以上         11         11
    合计          8,667      8,579
    7.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帐龄分析如下:
                   1997      1996
    一年以内      2,887    13,877
    一至两年      8,008     1,928
    两至三年        861       372
    三年以上        201         -
    合计         11,957    16,177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款中非关联欠款单位欠款情况如下(占其他应收款总额10%以上):
欠款单位  金额     欠款原因          还款日期            收益
银行     6,236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此欠款将于98年3月至6月  -
               (定期存单到期日)归还
    8.待摊费用
                  1997       1996
    
    期初进项税  10,899      13,079
    其他         1,213       3,838
                12,112      16,917
    9.存货
                  1997       1996
    原材料      58,679      55,878
    在产品       8,203      12,159
    产成品      26,345      35,224
    委托加工材料   815       1,567
    合计        94,042     104,828
    10.长期投资
                  1997        1996
    国库券投资      50       5,565
    债券投资       800         800
    利息            94       3,036
    合计           944       9,401
    国库券投资为偿还期未定的国库券,年利率为7.2%;债券投资为 本公司持有的将于一九九八年到期的化工集团公司债券,年利率为9.51%。
    11.固定资产
                    1/1/97                         12/31/97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价值
原值:                (注)
厂房及建筑物       115,592      8,557         -     124,149
机器及设备         449,559      8,786        72      458,273
                   565,151     17,343        72      582,422
累计折旧:
厂房及建筑物       (62,619)    (3,078)        -     (65,697)
机器及设备        (300,672)   (28,273)       45     (328,900)
                  (363,291)   (31,351)       45     (394,597)
净值               201,860                           187,825
     注释:一九九七年固定资产增加中由在建工程转入15,930千元。
    12.在建工程
12.1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8万吨聚氯乙烯   785,182   630,633   101,944   -   732,577   
                                      银行贷款及自筹  基本完工
离子膜烧碱改造  305,704      -     358,344   -   358,344   
项目                                 银行贷款及自筹   基本完工
其他                       28,851  15,516  (15,930)    28,437        
                                         自筹
                          659,484 475,804  (15,930)  1,119,358
    本年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九七年由化工二厂购入离子膜烧碱生产线,并且聚氯乙烯工程及离子膜工程仍继续投入。
    12.2  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情况如下:
                    1997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1997年12月31日
    8万吨聚氯乙烯      81,878      48,533      130,411
    第一离子膜         10,365      13,568       23,933
    第二离子膜          5,441       3,101        8,542
                       97,684      65,202      162,886
    13.短期借款
                                                        抵押
            期初数  期末数      月利率     贷款期限    或担保
银行借款    35,900  32,900  0.79%-0.92% 98年1月至   无担保
                                          98年7月偿还
银行借款      -    60,000      0.84%    98年9月偿还  有担保
小计        35,900  92,900
其它单位借款
财政周转金  15,200  13,000      0.42%  应于96年8月至  有担保
                        97年9月偿还
合计        51,100 105,900
    14.税项
    (a)本公司所适用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
    营业税税率为5%。
    增值税税率为17%。
    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7)285号文《关 于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的函》,本公司超过15%税负上缴的所得税部分,由北京市财政返还给本公司,返还资金并入公司税后利润统一进行分配。
    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15,784千元,按15%的税率计 算一九九七年应上交所得税为17,368千元,但实际应上交所得税为14,899千元,这是因为本公司在九七年上半年与非上市部分化工二厂合并交纳所得税,并且受化工二厂非上市业务亏损的影响,使一九九七年度少缴所得税2,469千元。
    (b)应交税金
                         1997       1996
    应交增值税          12,995      5,757
    应交营业税             (1)         12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960        759
    应退所得税         (2,862)          -
                       12,092       6,528
    应退所得税为本公司已实际缴纳的超过15%税负的部分,待市财政返还。
    (c)递延税项
    本公司无任何未予准备而会在将来产生的重大递延税项负担。
    15.其他应付款
                      1997       1996
    应付工程款       91,672      96,732
    客户保证金        2,807       2,807
    退休统筹          1,032       1,032
    应付化工二厂款    7,034          -
    其他             21,238      10,682
                    123,783     111,253
    应付化工二厂款项主要为应付化工二厂部分在建工程款。
  16.长期借款
     1996.12.31   1997.12.31    借款期限  年利率   担保
    美元  人民币  美元  人民币
银行借款
 27,166  225,428  28,891  239,212  于98年1月- 浮动利率  无担保
         320,000                2001年12月偿还  (注)
                  13,422  111,128 于1998年1月 浮动利率  有担保
                                    开始偿还    (注)
                         200,000 于2001年12月- 12.42%- 有担保
                                  2003年1月偿还 15.3%
         545,428         550,340
    注:浮动利率为银行相同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
    外币余额按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
    还款期:                     美元   人民币
    一年内还款                 9,453   78,268
    一至两年内偿还             2,461   20,376
                                  -   30,000
    小计                       2,461   50,376
    两至三年内偿还            13,350  110,535
                                  -   30,000
    小计                      13,350  140,535
    三至五年内偿还            13,000  107,637
    五年以上偿还               4,049   33,524
    无具体还款计划(注)            -  140,000
                              32,860  472,072
    注:此笔贷款须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前全部还清,但银行未规定 具体还款计划。
    17.股本
                                      1997
    期初数
    国有法人股                      240,000
    本期增加
    社会公众股(A股)                 80,000
    期末数                          320,000
    18.资本公积
                                      1997
    期初数                           96,465
    本期增加数
    股票溢价                        480,671
    期末数                          577,136
    19.利润分配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本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一九九七年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提取情况如下:
                                    1997
    净利润                         92,921
    提取盈余公积金:
    其中:法定公积金                9,292
    法定公益金                      9,292
    小计                           18,584
    未分配利润                     74,337
    20.主营业务收入
                        1997        1996
    聚氯乙烯          477,485     435,272
    液碱               54,102     122,906
    高纯碱             58,263       2,115
    其他              100,663     106,310
                      690,513     666,603
    21.财务费用
                        1997        1996
    利息收入            7,700       4,548
    减:利息支出        (7,860)     (7,295)
    利息净支出           (160)     (2,747)
    22.投资收益
                        1997        1996
    短期投资           25,865      17,406
    长期投资               94       3,036
                       25,959      20,442
    短期投资收益为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及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国库券回购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长期投资收益为本公司持有国库券获得的收益。
    23.退休金
   本公司根据《北京市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向北京市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础提取,费用在损益帐中列支。
    24.承诺事项
    本公司于1997年12月31日的资本承担如下:
                                    1997年    1996年
        8万吨聚氯乙烯工程      其他   合计    合计
    资本承担         44,822   7,897  52,719 154,947
    25.关联交易
    (a)关联方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北京化学工业    有限责任公司  曹印修   北京朝阳区  1,872,279
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双井垂阳柳
    (b)关联交易
    (1).综合服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四月七日与化工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协议中规定化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本公司职工培训、日常维修、环境卫生维护及宿舍管理等服务,本公司每年向化工集团公司支付12,000千元。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十年内有效。
    (2).购买离子膜烧碱工程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自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化工二厂购买离子膜烧碱工程,总价格为134,868千元,其中包括按资产评估确认的1996年12月31日的在建工程净值(即工程价值减工程贷款)55,315千元。工程总 价格为工程实际支出成本价格。
    (3).购买固定资产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向化工二厂购买了库房、总机室改造等三项固定资产,总价格为1,413千元。此价格为工程实际支出成本价格。
    (4).产品销售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出售给化工二厂产成品,销售价格为1,990千 元,成本为1,640千元,此项交易所获得的净利为350千元。此销售价格与销售予第三方的价格相同。
    26.或有负债
    本公司无任何可预见的或有负债。
    27.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任何可披露的期后事项。
    七、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署的年度报告正本;
    2、载有董事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亲笔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 告正本;
    4、本年度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5、本公司章程。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