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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元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加现金参与设立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1-2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加现金

    参与设立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集团”)以持有的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省股交中心”)股权作价出资加现金出资;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等 5 家单位以省股交中心股
权作价出资;安徽安诚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诚金控”)、淮北
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颍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共同设立
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
称“股权服务集团”)。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元集团、安诚金控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
投资行为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作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
项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是公司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
知》(国办发〔2017〕11 号)、中国证监会《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
法》(证监会令第 132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
市场的通知》(皖政办〔2017〕45 号)关于规范发展区域股权市场具体举措。
新成立的股权服务集团有利于培育孵化更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和创
新中小微企业服务手段,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融资服务能力,提高直接融资
比例,为挂牌托管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链条资本市场服务,在区域经济
转型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同意公司以持有的省股交中心全部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50%)作价
12,424 万元,现金出资 18,026 万元,合计出资 30,450 万元参与设立股权服务
集团。
    3、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
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据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加现金参与设立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持

有的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加现金参与设立安徽省股权

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




   任明川:




    鲁   炜:




   杨棉之:




    周世虹: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