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3-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
做好监督工作,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7 年,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出版的《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案例》正式发行。公司监事会
规范运作、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特色明显,成功入选《上市公司
监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该书吸收了 58 家优秀上市公司监事会最
佳实践案例,旨在推进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建设,倡导上市公司
监事会规范履职,树立行业标杆,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在公司治理
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2017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2017 年,公司监事依法出席了 4 次股东大会;列席
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了监
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
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未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7 年公司监事会历次会议情况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6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16 年
详见披露在巨潮资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年度报告
讯网《 国元证券股份
第八届监 2017 年 4 及其摘要》、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议案均 2017 年 4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 月 17 日 告》、《2016 年度合规报告》、《2016 年
获通过 月 18 日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次会议 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国
议公告》,公告编号: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
2017-023
报告》
详见披露在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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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
2017 年 7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 议案 2017 年 7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
月 11 日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获通过 月 12 日 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次会议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2
详见披露在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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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 《2017 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2017
2017 年 8 议案均 2017 年 8 有 限 公 司 第 八 届 监
事会第四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 年中期
月 21 日 获通过 月 23 日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决
次会议 合规报告》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1
详见披露在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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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 2017 年
2017 年 10 《关于提名蒋希敏先生为公司监事候 议案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五 10 月 14
月 13 日 选人的议案》 获通过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次会议 日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3
第八届监 -
2017 年 1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 议案
事会第六 -
月 27 日 季度报告》 获通过
次会议
详见披露在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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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 2017 年
2017 年 10 《关于选举蒋希敏先生为公司监事会 议案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七 10 月 31
月 30 日 主席的议案》 获通过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次会议 日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3
(三)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公司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监 委托出席监 缺席监事
姓名 职务 投票表决情况
加监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监事会主
朱楚恒 5 5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席(离任)
监事会主
蒋希敏 1 1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席(现任)
吴福胜 监事 6 6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徐玉良 监事 6 6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段立喜 监事 6 6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王 霞 监事 6 6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7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监督检查了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从
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
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
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合规报
告》。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通过持续建立、健全各项合
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合规管理的针对性和
有效性,各项合规管理制度和措施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在
推动合规管理工作深入全面开展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
一定的经验。公司合规管理能够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
各个环节,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性程度逐步提高。报告期内,
公司在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也不
存在重大偏差。
4、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
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该半年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中期合规
报告》。监事会认为: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合规管理情况良好,
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及员工执业行为规范开展,未发生合规风险事
件。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监督检查了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规范运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
制度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够按照国
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存在
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17
年度财务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披露了有关信息;(4)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向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
定,做好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工作。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