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2018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2018 年,公司监事依法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列席
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了监
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
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未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8 年,公司原职工监事段立喜先生因到龄退休,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杜晓斌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并按
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
要求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
(三)2018 年公司监事会历次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决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 2017
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国
第八届监事 2018 年 3 月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
议案均 2018 年 3 月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会第八次会 26 日 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获通过 28 日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议 要》、《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告》,公告编号:2018-015
司 2017 年度合规报告》、《公司 2017 年度风险
监管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合规管理有
效性评估报告》、《公司 2017 年度监事薪酬及考
核情况专项说明》
第八届监事
2018 年 4 月 议案
会第九次会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6 日 获通过
议
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国
第八届监事
2018 年 8 月 《2018 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 《2018 年半 议案均 2018 年 8 月 8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会第十次会
7日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获通过 日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议
告》,公告编号: 2018-045
第八届监事
2018 年 10 议案
会第十一次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 -
月 30 日 获通过
会议
(四)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监 委托出席监 缺席监事
姓名 职务 投票表决情况
加监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蒋希敏 监事会主席 4 4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段立喜 监事 4 1 3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杜晓斌 监事 0 0 0 0 -
吴福胜 监事 4 4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徐玉良 监事 4 4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王 霞 监事 4 4 0 0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监督检查
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
况,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文件要求,
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
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从
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
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
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4、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合规报
告》。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通过持续建立、健全各项合
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合规管理的针对性和
有效性,各项合规管理制度和措施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在
推动合规管理工作深入全面开展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
一定的经验。公司合规管理能够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
各个环节,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性程度逐步提高。报告期内,
公司在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也不
存在重大偏差。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该半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监督检查
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
况,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能
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
善,内控制度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
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不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公司财务状况良
好,2018 年度财务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公司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了有关信息;(4)报告期内,
公司能够根据《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做好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内幕信
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