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2019-04-1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一致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
各种因素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
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明川:
鲁 炜:
杨棉之:
周世虹:
魏玖长: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