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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京啤酒: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01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7-35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应参加董事 15 人,实际参加董事 15 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
邓连成、戴永全、丁广学、张海峰、李光俊、杨毅、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
立青、张桂卿、尹建军。会议由董事长赵晓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明确部分承诺履行条件的议案》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燕京三孔”)是本公司控股
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有限”)的控股子公司,受行业
竞争加剧、消费动力不足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影响,燕京三孔近两年经
营业绩不佳。为保护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燕京有限与
本公司进行积极沟通,于近日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
    燕京有限承诺将燕京三孔继续托管于本公司经营,在燕京三孔连续三年实现
盈利或净利润达到 1000 万元后,燕京有限将启动燕京三孔股权出售事宜,并承诺
在启动后 12 个月内完成。
    本公司决定在燕京三孔连续三年实现稳定盈利或净利润达到 1000 万元后,启
动收购燕京三孔股权事宜,并承诺在启动后 12 个月内完成。
    燕京有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关联董事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邓连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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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燕京有限任职,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已进行事前
审阅,并于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明确部分承诺履行条件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于
2017 年 7 月 1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燕京啤酒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 14:00 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 日登载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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