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08-3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批发食品添加剂 CO2”,章程修改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
订情况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2.2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2.2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2.2 司的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啤酒、露 司的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啤酒、露
条 酒、矿泉水、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酒、矿泉水、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塑料箱;销 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塑料箱;销
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 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
餐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餐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培训、技术转让;制造纸箱、纸箱 术培训、技术转让;制造纸箱、纸箱
印刷、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 印刷、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
刷;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 刷;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批发食品添
加剂 CO2。”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