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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6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8-1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5 日 15:00 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
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冀延松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林枭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红浪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方文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代总裁改任高级
副总裁的议案》。
                               1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7 年 6 月,公司前董事兼总裁陈润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无法履职。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经董事长提议,2017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公司副总裁方文川代为履行总裁职责的议案》,董事会授
权公司副总裁方文川代为履行公司总裁职责。
   方文川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裁职责至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
为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工作需要,方文川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代总裁改任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陈利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总裁提名,聘任曹生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
   根据总裁提名,聘任刘朝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
   上述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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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


    附:简历
    方文川,男,1964 年生,工商管理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1
年参加工作,曾任新星石油公司西南石油局第八普查勘探大队总经济
师,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销售处副处长,四川美丰化肥分公司经理,
四川美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代总裁)。
    方文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利,男,1978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 年参
加工作,曾任中石化中南石油局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科会计,中南石油
局计划发展部主办科员,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湖南石油基地服务中心财
务计划科副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湖
南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
    陈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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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生伟,男,1975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5 年参加
工作,曾任中石化中原油田石油化工总厂催化车间班长、技术助理,
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天然气净化厂净化一车间技术主管,中石
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元坝净化厂净化车间副主任,中石化广元天然气净
化有限公司净化车间主任。
    曹生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朝云,男,1973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97 年参加
工作,曾任新星石油公司西南石油局井下工程处会计,西南石油局审
计处审计员,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财务处财务科科长、机关财务处
(财务资产处)预算科科长,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油气销售中心总
会计师。
    刘朝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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