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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关于召开第五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8-3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五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
方式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
司第五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五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董事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8-28)及《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十九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34)已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8 年度内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18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9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四川美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已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1)中披露。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仅一项议案,故不再对提案设置“总议
 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
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A 栋 1008 号)
    (四)登记时间
    2018 年 11 月 15 日 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 四川美
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
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
容等)详见本公告的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决议;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1)。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姓名(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2.委托人应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
        无明确标识,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