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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第六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1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间:
    2019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四川
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陈红浪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1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发布(公告
编号:2019-07),并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第六十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98,657,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1,484,352
股的 16.67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
份 98,378,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32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27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26,604,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325,36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0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三项议案。会议以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一投票表决:
    1.选举陈红浪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400,7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3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347,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43%。
    选举结果:通过。
    2.选举陈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59,2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505,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1%。
    选举结果:通过。
    3.选举何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61,3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507,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1%。
    选举结果:通过。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虞孟良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他在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虞孟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   名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股)
              虞孟良                0
    虞孟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即不存在离任后六个月之内不转让其
所持股份的承诺。

                               3
    (二)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一投票表决:
    1.选举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59,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505,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9%。
    选举结果:通过。
    2.选举陈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58,5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9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505,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7%。
    选举结果:通过。
    3.选举陈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607,83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4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554,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9%。
    选举结果:通过。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杨天均先生、冀延松先生、林枭先生将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
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离任独立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4
                 姓   名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股)
                 杨天均                0
                 冀延松                0
                 林   枭               0
    上述离任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即不存在离任后六个月之内
不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承诺。
       (三)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方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一投票表
决:
       1.选举王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58,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505,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4%。
    选举结果:通过。
       2.选举郑宏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5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505,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1%。
    选举结果:通过。
       3.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58,5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9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50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99.6277%。
    选举结果:通过。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张维东先生、潘焕奎先生、孙昌平先生将
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对他们在担任非职工代表监
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离任非职工代表监事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    名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股)
               张维东                0
               潘焕奎                0
               孙昌平                0
    上述离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即不存在离任后六个
月之内不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承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英冠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钟振宇、张伟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六十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以上非职
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6
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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