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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在
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相关交易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
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该关联交易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二)《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
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内容
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厚佳      陈 晟         陈 嵩


                                    2019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