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2015-01-22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上市公司名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泰禾集团
股票代码:000732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敏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43 号奥林匹克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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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敏女士与福建泰禾投资有限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约
定的方式和计划以协议方式受让泰禾投资持有的本公司合计 5,000 万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 4.92%。黄敏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的妹
妹。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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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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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敏女士
泰禾投资 指 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泰禾集团 指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泰禾投资与黄敏女士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签
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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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黄敏,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501021967********。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43 号奥林
匹克大厦。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黄敏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权益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黄敏女士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是基于实际控制人的家庭财富安排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公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
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泰禾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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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敏女士持有公司 5,000 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与黄敏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所致,根据协议约定,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的泰禾集团 5,000 万股股份协
议转让给黄敏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敏将持有上市公司 5,000.50 万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泰禾投资与黄敏女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黄敏
1、股份转让数量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持有的泰禾
集团合计 5,000 万股,占总股本 4.92%的流通股及与之相应的本协议书签
订之日前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2、股份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7.94 元/股,合计股权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 39,700 万元。
3、付款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协议具体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订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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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本协议以及办理股东更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应由双方根据
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的由甲方承担。
4、目标股份的交割
在合同签订并履行完相关法定审批程序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向登记
机关申请办理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在办理审批及转让过户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受让
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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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
在一致行动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黄敏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敏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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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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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徐碧
地
股票简称 泰禾集团 股票代码 000732
信息披露义务 黄敏 信息披露义务 福建省福州市***************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5000 股 持股比例:0.0005%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50005000 股 持股比例:4.92%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50000000 股 变动比例:4.92%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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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备注:不需要批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
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黄敏
日期:201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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