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5-01-22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泰禾集团
股票代码:000732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北路 333 号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43 号奥林匹克大厦三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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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叶荔女士、黄敏女士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方式转让其
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转让 2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9.66%。
叶荔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的配偶;黄敏女士系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黄其森先生的妹妹。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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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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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 指 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禾投资
上市公司、泰禾集团 指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泰禾投资分别与叶荔、黄敏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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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 333 号
3、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4、注册资本:7,000 万元
5、营业执照号码:350100100169466
6、组织机构代码:26018366-7
7、税务登记证号码:350102260183667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9、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种养殖业、国内贸易业、房地产业、
旅游业、电子商务及技术的投资。
10、经营期限:1993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11、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黄其森、黄祥健
12、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43 号奥林匹克大厦三楼
13、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黄其森 6650 万元 95%
2 黄祥健 350 万元 5%
合计 7000 万元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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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要信息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其他国家地区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居留权
黄其森 执行董事 男 中国 无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张赛芳 监事 女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泰禾投资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的权益股份。泰禾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
市公司 5%以上的权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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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泰禾投资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将进一步优化泰禾集团股权结构,满足
泰禾投资未来发展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公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
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泰禾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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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788,400,7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7.51%,为泰禾集团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分别与叶荔女士、黄敏女士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所致,根据协议约定,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的泰禾集团
合计 15,000 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叶荔女士;将其持有的泰禾集团合计 5,000
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黄敏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588,400,79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7.85%,仍为泰禾集团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泰禾投资分别与叶荔女士、黄敏女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甲方: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叶荔女士、黄敏女士
1、股份转让数量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持有的泰禾
集团 20,000 万股,占总股本 19.66%的流通股及与之相应的本协议书签订
之日前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其中,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泰禾集团合计
15,000 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叶荔女士;将其持有的泰禾集团合计 5,000 万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黄敏女士。
2、股份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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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7.94 元/股,合计股权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 158,800 万元。其中,叶荔女士应支付转让款 119,100 万元;
黄敏女士应支付转让款 39,700 万元。
3、付款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与黄敏女士协议转让一次进行;叶荔女士协议转
让分两次进行。具体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订立转让协议。履行本协
议以及办理股东变更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应由双方根据有关规
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的由甲方承担。
4、目标股份的交割
在合同签订并履行完相关法定审批程序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向登记
机关申请办理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保证本次协议转让在办理审批及转让过户时,
本次拟出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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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于2014年9月10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上述交易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泰禾投资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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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
在一致行动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泰禾投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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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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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徐碧
地
股票简称 泰禾集团 股票代码 000732
信息披露义务 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福州市五四北路 333 号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788400795 持股比例:77.51%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588400795 持股比例:57.85%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200000000 变动比例:19.66%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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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备注:不需要批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
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黄其森
日期:201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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