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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禾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2016-04-20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3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现将补充部分内容后的全文披露如下: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
财务资助。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5]1812 号文 《关于核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93,470,286 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63 元。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本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27,272,727 股,实际发行价为 17.60 元/股,认购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
民币 3,999,999,9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1,999,999.91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3,927,999,995.29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到位,也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002000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5 年 2 月修订稿)》
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 其中: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预计投资额        拟投入额
  1     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      867,119.70     419,300.60      130,000.00
  2     泰禾厦门院子                769,545.98     437,662.41      130,000.00
  3     泰禾宁德红树林              241,434.00     241,434.00       60,000.00
  4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合计              ——            1,958,099.68    1,178,397.01     400,0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4 月 17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306,455.52 万元,占募集资
金净额的比例为 78.02%,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189,373.93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86,344.48 万元。
      四、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全部归还到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 6 个月仍将会有部
分募集资金闲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
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拟将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的 15.27%),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之前将以自有
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
   公司拟将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的 15.27%),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 4.35%,活期存款利率 0.30%,存贷差 4.05%计算,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 1,215 万元。
   七、相关承诺
   1、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4、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
月。
       3、保荐机构意见
       泰禾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重大
影响。泰禾集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
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中信建
投证券同意泰禾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