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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禾集团: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2016-09-22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38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5 日—9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5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
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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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43 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专
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
公司房地产项目业务合规开展承诺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9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00 至 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43 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
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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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43 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 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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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
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
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100

                      《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国务院房地
           议案 1                                                    1.00
                      产调控政策规定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议案 2     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公司房地产项目业务合规开     2.00
                      展承诺的议案》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议案 1 的编码
为 1.00,议案 2 的编码为 2.00,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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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5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
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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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议案序号                      审   议    事      项                  同意票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国务院房
   议案 1
                  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议案 2         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公司房地产项目业务合
                  规开展承诺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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