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泰禾集团:关于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226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
案》(详见公司 2018-43 号公告),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
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ABN91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 11.67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6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
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3、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进
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4、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
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5、公司如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应重新注册。
    6、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
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政策要求。
    8、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9、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
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10、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
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
销商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
    11、公司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
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资产支持票
据,并对后续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