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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禾集团:重大仲裁公告2019-05-24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1号

债券代码:118437        债券简称:15泰禾04

债券代码:112394        债券简称:16泰禾02

债券代码:112395        债券简称:16泰禾03

债券代码:114205        债券简称:17泰禾01

债券代码:114219        债券简称:17泰禾02

债券代码:114357        债券简称:18泰禾01

债券代码:114373        债券简称:18泰禾02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于近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仲
裁通知书》((2019)穗仲案字第 6616 号),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泽置业”)的股东卢泽芳、王照文就金泽置业股权转让纠纷一事提起了
仲裁申请。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1、受理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
    2、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3、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一:卢泽芳
    申请人二:王照文
    (申请人一、申请人二合称“申请人”)
    被申请人: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请求事项:(1)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金泽置业 20%股权对价 16,750
万元及利息 1,908.36 万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律师费 280 万元; 3)
请求依法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5、事实和理由:2016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与卢泽芳、王照文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福建中维以金泽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人民币 44,836.45 万元为依据,以人民
币 35,620 万元受让金泽置业 80%股权。股权受让完成后,福建中维持有金泽置
业 80%股份,卢泽芳持股 9%、王照文持股 6%,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股份经济联
合社(以下简称“主山联合社”)持股 5%。卢泽芳、王照文、主山联合社均承诺
放弃优先购买权。
    申请人提出,2017 年 5 月 19 日,基于当时特定的合作背景,被申请人拟以
16,750 万元的股权对价收购申请人持有的金泽置业 20%股权。
    截至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双方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金泽置业 20%股权
未过户,16,750 万元的股权对价未支付。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
计 70 起,涉及金额 13,780.31 万元,大部分为金额较小的商品房合同纠纷及物业
合同纠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包括控股公
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其对公
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及时披露上
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