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牛 山: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18-038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7 号《关于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公
告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
2018 年 4 月 27 日,你公司获得关于“国际赛马娱乐文化小镇”
建设项目的《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直至 5 月 8 日,你公
司才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的提
示性公告》,披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的信息,但未充分披露相关
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备案证明对后续建设无法定约束力,以及
预计开工建设时间、融资渠道和资金来源、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等相关风险。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
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
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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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向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传递。今后将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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