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地产:诉讼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7-111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 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 中房 0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中房地产”)
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相关材料,具体情况
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诉讼受理日期:2017 年 7 月 17 日
诉讼受理机构名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案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
“信达公司”)
被告:重庆宇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鸣公司”)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
起因:根据我公司收到的《民事起诉状》中的内容,信达公司拥
有对重庆长江竹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竹公司 ”)的债权约
14651.83 万元,长竹公司已于 2005 年 3 月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清
偿上述债务。宇鸣公司、中房地产、路桥公司、成都鸣升贸易有限公
司四家公司作为发起人于 2000 年 5 月设立长竹公司,设立时长竹公
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宇鸣公司应以其相关土地使用权作价
3100 万元出资。原告方认为,宇鸣公司未履行其出资义务本金 3100
万元,另自 2000 年 7 月 13 日(履行出资义务之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诉之日)出资义务利息累计金额 3302.34 万元,宇鸣公司
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长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
偿责任,在认定宇鸣公司对原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作为长
竹公司发起人的中房地产、路桥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主要诉求:就宇鸣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本金部分,判令宇鸣公
司支付原告赔偿金 3100 万元;就宇鸣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的利息部分,判令宇鸣公司支付原告赔偿金 3302.34 万
元;判令宇鸣公司支付原告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的利息;判令中房地产、路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位次要诉求:如在诉讼过程中查明,宇鸣公司已经将作为出
资的土地交付长竹公司使用且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则就宇鸣公司
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本金部分,判令宇鸣公司支付原告赔偿金
2548.29 万元;就宇鸣公司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
前的利息部分,判令宇鸣公司支付原告赔偿金 2714.61 万元;判令宇
鸣公司支付原告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判
令中房地产、路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进展情况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小额诉讼事项主要是项目公司与业主之间
的合同纠纷等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影响
本案尚未判决,对公司已经发行的公司债券暂无重大影响。
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判决,暂时无法估计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我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