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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房地产:关于申请中止审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7-11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 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 中房 0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中止审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了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取得证监会 163290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

证》,并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取得证监会 163290 号《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6 年 12 月 22 日,我公司收到证监会

163290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向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我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

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原委派刘昀同志(证券

执 业 编 号 : S1010712100097 ) 及 鲍 丹 丹 同 志 ( 证 券 执 业 编 号 :

S1010716050002)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鉴于刘昀同志已于

2017 年 7 月向中信证券提出离职申请并正在办理离职手续,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不影响本次发行审核流

程,中信证券拟更换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现拟委派保荐代表人徐

晨涵同志(证券执业编号:S1010714090002)接替刘昀同志担任本次

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保荐责任。本次保荐代表人

变更后,中信证券委派的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鲍丹丹及徐晨涵。

    根据相关规定,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需履行中止

审查的相关程序。因此,我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审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申请文件,待更换保荐代表人相关流程履行完毕,公司将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中止审查的申请尚待取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后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

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

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