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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2018-01-17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09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 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 中房 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在参加土地竞拍和项目建设中的资金需求,经与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房地产集团”)协商,我司(包括下属控股子

公司)拟向中交房地产集团(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借入款项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10%,借款期限为 6 个月-36 个月,

上述借款额度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由于中交房地产集团通过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

53.32%股权,是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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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蒋灿明、

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5,00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5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5501528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

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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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交房地产集团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6 年末/2016 年     22,256,627.33    4,418,303.55    3,748,203.88     81,672.57
全年
2017 年 9 月 末
                      26,995,273.13    4,769,786.67    1,915,138.34    116,912.33
/2017 年 1-9 月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中交房地产集团通过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持有我公司 53.32%股权,是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由中交房地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我公司或我公司指定的子

公司出借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借款期限为 6 个月-36

个月,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1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近期,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公司

曾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在多方比较融资方式及成本

之后,参考市场情况及中交房地产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本次向中交

房地产集团借款年利率属于合理范围。

       五、委托授权

       1、本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审批借款事宜并及时披露。

        2、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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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涉及交易的其它安排

    无

    七、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为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应对市场激烈的竞争,

公司须在土地、资金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

保障公司参加土地竞拍、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体现了关联

方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无。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向关联方借款额度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

中交地产在参加土地竞拍和项目建设中的资金需求,中交地产(包括

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中交房地产集团(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借入

款项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10%,借款期限为 6

个月-36 月,借款额度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

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参加土

地竞拍、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借款利率属于合理范围,体

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上述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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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十、备查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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