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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独立董事马江涛先生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8-04-1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江涛先生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在2017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现将 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本人在 2017 年共出席董事会会议 26 次,均按照会议要求全部亲

自出席,并就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比较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在认真审核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基础上,本人按规定

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7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中交地产有限公司的关

联交易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交温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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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7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苏州

中交路劲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中房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

议案》、《关于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本人对《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借款 2 亿元的关联交易议案》、《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

公司向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对中交温州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中房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中房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浙江新中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过渡期

间相关费用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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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对外担保、2016 年度利润分配

事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七)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放弃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 3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

议案》、《关于放弃中交(温州)置业有限公司 3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

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八)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放弃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5%股权的优先购买

权的议案》、《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

易议案》、《<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

置预案>的议案》、《<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

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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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交昆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昆明置业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

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十一)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上,本人对《关于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中交房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上,本人对《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十三)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上,本人对《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十四)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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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本人对《关于放弃中交嘉兴置业有限公司 1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上,本人对《关于就财务资助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

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

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收购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

议案》、《关于确认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参股

公司苏州中交路劲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十七)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

议上,本人对《关于放弃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 5%股权优先购买权

的议案》、《关于放弃佛山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 5%股权优先购买权的

议案》、《关于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

于选举蒋灿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

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确认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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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借款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

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

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与中交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受托管理资产事宜

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恪尽职守,按照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展开工作,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及目标值、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发放高级管

理人员 2016 年 9-12 月项目资金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二)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

在 2017 年财务报告审计期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多次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度,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总结;2017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

告审议工作中,勤勉励尽责,仔细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

意见;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议案

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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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会议 1

次,对选举蒋灿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

    四、2017 年度没有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认真审核,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持续认真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变化情况,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

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保持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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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稳健经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

投资者。




                                     独立董事:马江涛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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