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俊鹏)2017-04-21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俊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6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
履行职责,通过出席相关会议及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经公司2016年4月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9次和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
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1、2016年4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
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2016年上半年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16年9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公司转让子公司和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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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公司股权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公司2016年第三季
度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就公司增加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
均合法有效,故对2016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无提出异议。
三、专业委员会参会及履职情况
1、2016年4月7日,本人被公司董事会选举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6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积极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流程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
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在发表相关事项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
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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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注意学习有关上市公司
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本人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的独立
作用,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将兢兢业业、勤勉尽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入
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切实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发挥自己独立、公正的作用。
独立董事:李俊鹏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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