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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海证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7-6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再次将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1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
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3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6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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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附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3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
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
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
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
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
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
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4
联 系 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5
附件 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

意、反对、弃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五)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09:30—

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
                            6
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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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
  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表决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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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

报或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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