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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发展: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7-026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4:00 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2 号友豪锦江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4)。本次股东大会将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方
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5 日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2 号友豪锦江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马晓忠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吴坚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选举马晓忠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00                                                       √
            案
            关于选举吴坚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0                                                       √
            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须写明
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
日持股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21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 4 段 45 号新希望
大厦 1608)。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贾伟霞

    联系电话:【028-85238616】

    传真号码:【028-65223967】

    电子邮箱:xzfz000752@163.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
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2

    2.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7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
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选举马晓忠女士担任第七届
1.00                                            √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吴坚先生担任第七届董
2.00                                            √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