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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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
的职责,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发挥监督作用。现将 2018 年监
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 2018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
(2018-2020 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一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决议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豁免公告。
(四)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蒋敏毅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6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8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 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现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董事吴刚利
用职权,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
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或担保、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
高息借款,所涉金额巨大,其行为导致公司在报告期内面临多起债务
诉讼案件,造成重大影响。2018 年 7 月起,公司逐步对治理层和管
理层进行改组,对董事长、总经理职位进行了人事调整,加强内部管
理,进一步明确相关权限。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依据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认可;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反
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董事会该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认定的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天
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396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担保方被起诉的案件共 4 笔,被诉担保金额
共计 105,500 万元,分别为(2018)京民初 32 号案件、(2018)京民
初 33 号案件、(2018)京民初 60 号案件以及(2018)川 0113 民初
2099 号案件。其中(2018)京民初 32 号案件,原告已撤诉并经法院
裁定准许,其余案件仍在审理中,法院尚未判决。就以上事件,监事
会将持续监督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共同商议以形成有效的解决措
施并予以落实,积极消除相关案件纠纷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促进扭转
公司困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投资于建设项目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五) 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未
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
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 对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规范公司内部控制,
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三、 2019 年度工作展望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
定,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为己任,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