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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同》的公告2017-08-31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7-043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发建

设”)与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建投”)签订《漳

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周边道路小梅溪一体化泵站工程分

包合同》,总金额为 4,669,101.00 元。

      2.鉴于漳龙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

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7 年 08 月 3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

分包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黄键鹏、

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有权审批

机构审核批准。
    二、关联方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江春埔

    注册资本:50,000.00 万人民币

    住    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 8 号华联商厦办公楼第九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

公用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对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

教育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的投资及管理;建设工程的承包、设计、

施工、咨询、试验检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

地前期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漳龙建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33,096.36 万元,净资产为 500,727.8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33,346.89 万元,净利润 6,585.76 万元。

    履约能力:漳龙建投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漳龙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下

属企业,因此,公司子公司漳发建设与漳龙建投的交易行为属于关联

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周边道路小梅

溪一体化泵站工程

       2.工程地点:漳州市龙海市九湖镇,西环城路与规划琥珀中路东

北侧

       3.工程分包范围:本工程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并完成施工图中所体现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包括分包范围内污水、

一体化泵站、基坑支护(如有时)等工程的内容。

       4.合同工期:18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福建省建筑工程图集、国

家规定的现行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

       (1)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周边道路小梅溪一体

化泵站工程预算审核总价(含税)为 5,329,427.00 元(含暂列金

250,000.00 元,暂列金不取费、不取税、不优惠), 按预算审核总

价的 87%作为签约合同价,即金额(含税)为 4,669,101.00 元;

       (2)结算方式:按本工程建设单位的结算审核总价×(1-本分

包合同约定优惠率 13%)进行结算;

       (3)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的计价方

式;

       (4)税费约定: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总承包人部

分)由漳发建设承担;

       7.支付方式:
    (1) 按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90%。

    (3) 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且内业资料全部移交后支付至扣除本

工程与建设单位结算审核价的 5%的保修金后本分包合同的剩余款项。

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届满后 7 天内无息退还,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计算。

    (4) 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市政工程

统计数据为依据,在工程审核预算造价的基础上下浮 13%,定价与独

立第三方一致。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漳发建设与关联企业漳龙建投签署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系漳发

建设的日常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年初至今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年初至今,漳龙集团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各类关联

交易总额为 29,473.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8%。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就公司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漳龙建

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分包合同》的议案进行审核,公司事先已向我

们提供了该议案的相关材料,并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我们认为,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

同》,属漳发建设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

则,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

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

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4.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周边道路小梅溪一体化泵

站工程分包合同;

    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