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华制药:关于2018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27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9-21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8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周年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周年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6日下午二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2019
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张代铭先生


    6、周年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9,032,31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8.44%,其中A股股东及H股股东出席情况分别如下: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6,509,534

                                             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
         (2)参加周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677,78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45,0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代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代表出席及列席了周年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周年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普通决议案《关于审议二零一八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39,032,317   238,982,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34,187,317   234,137,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与会H股股东        4,845,000     4,845,000   100.00 %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34,168,225    34,118,895    99.86 %      49,330         0.14%              0       0.00



             2、审议通过了普通决议案《关于审议二零一八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39,032,317   238,982,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34,187,317   234,137,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与会H股股东        4,845,000     4,845,000   100.00 %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34,168,225    34,118,895    99.86 %      49,330         0.14%              0       0.00


         3、审议通过了普通决议案《关于审议二零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39,032,317   238,982,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34,187,317   234,137,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与会H股股东        4,845,000     4,845,000   100.00 %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34,168,225    34,118,895    99.86 %      49,330         0.14%              0       0.00


         4、审议通过了普通决议案《关于审议二零一八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39,032,317   238,982,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2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34,187,317   234,137,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与会H股股东         4,845,000     4,845,000   100.00 %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34,168,225    34,118,895    99.86 %      49,330         0.14%              0       0.00


       5、审议通过了普通决议案《关于审议二零一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39,032,317   239,032,317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34,187,317   234,187,317       100%              0          0              0          0
     与会H股股东         4,845,000     4,845,000       100%              0          0              0          0
持股5%以下股东          34,168,225    34,168,225       100%              0          0              0          0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二零一八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0,833,425.15元,本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07,990,505.30元。
       二零一八年本公司将根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净利润进行分配:
       (1)按照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0,799,050.53元。
       (2)建议以621,859,4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8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0元(含税),
  共计人民币62,185,944.7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普通决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一九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酬金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39,032,317   238,982,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34,187,317   234,137,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与会H股股东         4,845,000     4,845,000   100.00 %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34,168,225    34,118,895    99.86 %      49,330         0.14%              0       0.00



       7、审议通过了普通决议案《关于审议二零一九年度董事、监事酬金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39,032,317   238,982,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34,187,317   234,137,987    99.98 %      49,330         0.02%              0       0.00
     与会H股股东         4,845,000     4,845,000   100.00 %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34,168,225    34,118,895    99.86 %      49,330         0.14%              0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白维和夏雪律师见证周年股东大会,结论性意见如下:
       周年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

                                                      3
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度周年股东大会记录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