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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制药:关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完成增持公司A股的公告2019-11-21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证券代码:000756                  编号:2019-3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完成增持公司 A 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新华制药”)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华鲁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华鲁控股”)之全资子公司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鲁投资”)关于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的披露情况
    2019 年 5 月 21 日,本公司收到华鲁投资通知,基于看好新华制药未来发展前景及价值
成长,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入新华制药 A 股 197,600 股,占新华制药已发行 A
股的 0.05%,占新华制药已发行总股份的 0.03%。本次增持前,华鲁投资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9 年 5 月 21 日本公司公告 2019-20 号)
    自 2019 年 5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华鲁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入
新华制药 A 股 4,143,168 股,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29,480,715.12 元,占新华制药已发行 A
股的 0.97%,占新华制药已发行总股份的 0.67%。


二、增持完成情况
    华鲁投资增持本公司股份已满 6 个月,其增持计划已经完成。在此期间,除本公司已披
露的上述增持外,华鲁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再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新华制药股份。在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华鲁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后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增持完成以后,华鲁控股及其附属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226,799,060 股,约
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6.47%。本次增持完成后本公司仍然满足上市条件。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