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关于与关联方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新后)2017-07-21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7-29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
联方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物国际”,系天津
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物”)全资子公司)通过
其境外全资子公司——TEWOO Automobile International Trading (Germany)
GmbH(天物国际贸易发展(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物国际(德国)”)
于德国时间 2017 年 6 月 21 日首期收购了德国 Feuer Powertrain GmbH & Co.
KG(以下简称“Feuer Powertrain”)50%的有限合伙份额以及其普通合伙人
Feuer Powertrain Verwaltungsgesellschaft mit beschrnkter Haftung(以下简称
“GP”)50%的股权。
    2、上述收购完成后,天津天物国际间接持股的 Feuer Powertrain 与本
公司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整合内部业务和管理资源,
支持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天津天物国际将天物国际(德国)委托本公司运
营管理。因此,本公司与关联方天津天物国际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签订了
《委托管理协议》。
    3、天津天物国际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关联方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
案》,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张洪皓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0309927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天津港保税区)国贸路 18 号 636
    5、法定代表人:冯琨
    6、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汽车、机电设备、摩托车、汽车配件、金属材料、轻工
材料、汽车装俱、农用机械、机电产品、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牛、
羊肉);风力及太阳能发电机组电气系统、电气设备、高技术新型电池、太
阳能电池、工业电气自动化设备、电力电子产品的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
租赁;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卸搬运;物流配送;国际贸易;海上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
技术开发;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说明:天津天物国际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浩物 100%控
股,为本公司关联方,且持有本公司 0.66%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津天物国际将其境外全资子公司天物国际(德国)委托本公司管理
运营,并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与本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在委托管理期内,每年的管理费按照Feuer Powertrain息
税折旧前利润(EBITDA)的千分之五计提。委托管理费实行年付,在次年
Feuer Powertrain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十日内支付上一年度的管理费。
       五、协议主要内容
       1、天津天物国际将对天物国际(德国)的出资人权利(包括人事任免
权)委托本公司行使,但下列权利除外:
       (1)对天物国际(德国)的资产收益权;
       (2)对天物国际(德国)的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合并、分立、改
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解散、清算、破产;发行债券、为他人
提供大额担保;进行重大融资、处置和质押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与
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资金往来、资产处置事项;修改公司章
程。
       如发生上述事项,本公司需事先报请天津天物国际同意。
       2、委托管理期限自2017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19日。
       3、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期内,每年的管理费按照Feuer Powertrain息
税折旧前利润(EBITDA)的千分之五计提,包括本公司为实施受托管理所
产生的所有人员薪酬、管理费用和开支等。
       4、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天津天物国际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权对本公司受托管理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②委托本公司管理运营天物国际(德国)不影响其作为天物国际(德
国)股东行使各项股东权利,天物国际(德国)的资产和经营收益仍归天
津天物国际所有;
     ③在委托管理期内,天津天物国际不得将委托运营权授予除本公司以
外的第三方;
     ④天津天物国际不得采取对本公司履行协议项下的项目管理产生不利
影响的行为;
     ⑤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管理费。
     (2) 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①享有委托管理期限内充分、完整、独立及自主的管理权,并有权根
据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②受托管理应勤勉尽责,并充分利用人力、管理资源运营管理天物国
际(德国);
     ③负责受托管理运营天物国际(德国)并收取管理费,本公司不享有
天物国际(德国)的经营收益,亦不承担任何亏损;
     ④如天津天物国际在有效期内决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天物国际(德国),
本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受托管理运营天物国际(德国),可以避免与 Feuer Powertrain
潜在的同业竞争,整合内部业务和管理资源,促进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在委托管理期内,本公司每年收取的
管理费按照Feuer Powertrain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DA)的千分之五计提,
并将收取的管理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根据Feuer Powertrain2016年经
审计的EBITDA,预计本公司每年可收取的管理费约为180万元人民币)。
管理费的具体金额以本公司实际收取的数额为准。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天津天物国际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2017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委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外,
本公司(包括子公司)未与天津天物国际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 公司与天津天物国际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2) 本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事项可以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委
托管理期限与委托管理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张洪皓先生需回避表决;
       (4)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 公司与天津天物国际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张洪皓先生回避表决;
       (2) 本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事项可以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委
托管理期限与委托管理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天津天物国际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九、备查文件
       1、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委托管理协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