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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8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8-80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二)11: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琨女
士主持,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占本公司监事总数的 100%。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公司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
日、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调整定价基准日
    本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调价触发条
件”成就日,即 2018 年 6 月 21 日。
    2、调整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6.18 元/股,不低于调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亦将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的约定作相应调整。
     3、调整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对价支付方式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
本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153,545,617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名称        对价金额(元) 股份对价(元) 发行股数(股) 现金对价(元)
号

     天津市浩物机
1    电汽车贸易有   623,397,523.72     623,397,523.72   100,873,385       ——
        限公司

     天津市浩诚汽
2    车贸易有限公   562,742,376.28     325,514,396.28   52,672,232    237,227,980.00
          司

      合计          1,186,139,900.00   948,911,920.00   153,545,617   237,227,980.00
     注: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之后取整数。

     本次发行最终的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
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
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
     关联监事冯琨女士、夏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
行股份数量的调整,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一致。
    关联监事冯琨女士、夏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鉴于本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调整,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与《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一致。
    关联监事冯琨女士、夏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不构成交易
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本公
司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
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并经核实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本次调整不
构成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方的增加或减少或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份
额的调整
    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方的增加或减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仍为天
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此外,
本次交易不涉及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调整。
    2、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标的
    本次调整仅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
发行股份数量进行调整,不涉及交易标的。
    3、本次调整不涉及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调整仅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
发行股份数量进行调整,不涉及配套募集资金的调整。
    关联监事冯琨女士、夏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